近日,自治区财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开发区收到1743万元,为改善城市居民住房条件、保障农村居民住房安全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此项资金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826套,总建筑面积41870平方米以及水、电、道路、消防等附属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低收入人群和困难家庭居住条件,满足社会需求,维护社会稳定,增强城市居民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促进社会和谐文明进步。
为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开发区财政局将在后续资金使用过程中加强绩效目标管理,依规开展绩效评价,通过强化专项资金管理,进一步助力城市居民住房条件改善,保障农村居民住房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