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6年开发区防灾减灾日活动方案》的通知-米乐体育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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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6-05-1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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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6年开发区防灾减灾日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5-10 00:00    浏览次数:  

库开党政办〔2016〕41号

开发区各部门、各单位:

   经管委会同意,现将《2016年开发区防灾减灾日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执行。

 

开发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

                                2016年5月9日

 

2016年开发区防灾减灾日活动方案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八个防灾减灾日,根据自治州减灾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巴减办电【2016】2号)要求,结合开发区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活动时间

   5月9日至5月15日。

   二、活动内容

   围绕“减少灾害风险 建设安全城市”的防灾减灾日主题,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普及活动。主要包括:防汛抗旱、防震减灾、灾害救助、防风防雷、地质灾害防御、消防安全、事故防范、卫生防疫知识、地震及防震知识、灾后救济等,具体宣传内容由相关部门负责整理并制作宣传折页,宣传单等资料。

   三、职责分工

   (一)宣传部、智慧园区:负责协调新闻媒体等单位利用手机微信、互联网、电子屏等工具进行防灾减灾救灾知识的宣传,并组织专题宣传栏目,有关部门配合。

   (二)社发局:负责灾后救济工作宣传、在各学校、幼儿园利用课堂、主题活动、广播、板报等各种形式开展防灾减灾救灾知识宣传。

   (三)规划建设局:负责、防汛抗旱、地震和防震、建筑行业施工安全知识的宣传。

   (四)环保局:负责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知识的宣传。

   (五)安监局: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知识的宣传。

   (六)国土局:负责地质灾害知识的宣传。

   (七)消防大队:负责火灾知识的宣传。

   (八)经发局:抗震减灾科普知识的宣传。

   (九)公安分局:负责交通安全、群体性突发事件应对知识的宣传。

   (十)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知识的宣传。

   (十一)工商局: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的宣传。

   (十二)新苑、东湖社区:负责在辖区组织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并在社区、公共场所利用横幅、宣传栏、电子屏等方式进行宣传。新苑社区负责提供活动所需要的场地及桌子。

   四、活动内容

   1.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活动由应急办牵头,5月12日上午10:00-12:00,在新苑社区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活动由应急办牵头,规划建设局、社发局、经发局、环保局、公安分局、国土资源分局、安监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消防大队、新苑、东湖社区各派1人参加,在现场开展防汛抗旱、防震减灾、灾害救助、防风防雷、地质灾害防御、消防安全、事故防范、卫生防疫等面向公众的防灾减灾宣传普及活动,发放宣传折页,宣传单等资料,接受群众咨询;宣传部及时做好新闻报道。

   2、开展应急演练。活动期间,新苑、东湖社区组织开展地震疏散应急演练。宣传部做好宣传报道。

   3、应急管理知识讲座。应急办组织开展一次应急管理科普知识专题培训。

   4、开展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行业灾害风险特点,针对各类易发灾害可能带来的威胁,重点做好学校、建筑工地、商场、宾馆、市场等各类公共场所和重点部位的隐患排查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治,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请参与活动的各有关部门于5月20日前将活动总结及有关资料(包括影像资料)报送至应急办。

   联系人:王磊       联系电话:2119396(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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