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职鉴字[2016] 60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工考办,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工考办,自治区直属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培训考核站、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核站:
为进一步推动我区职业技能鉴定质量提升年活动,拓宽思路,更新理念,提高职业技能鉴定、工考机构管理人员综合素质和管理水平,根据年度工作安排,计划四季度举办鉴定(工考)机构管理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职业技能鉴定政策、法规及基本要求;
2、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程序、在线考务系统使用和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核发等工作;
3、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管理要求;
4、职业技能鉴定题库管理及使用要求;
5、考评员、质量督导员的建设与管理;
6、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培训考核政策、规定;
7、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核推广。
二、参加培训人员
各地、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工考办负责人及业务骨干一名,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工考站、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站一名。
三、培训费用及时间
培训班统一安排食宿,交通费自理;培训时间和培训地点另行通知。
四、要求
各地接到通知后,请尽快落实参加培训班的人员,并于9月23日前将培训班报名汇总表(附件)传真至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同时上报电子版培训班报名汇总表。
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联 系 人:白常新 联系电话:0991-2609238
传 真:0991-2609223
附件:培训班报名汇总表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