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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开党政办〔2016〕127号
管委会各部门、各局办、各企事业单位:
为全面推进开发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以“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进一步做好园区非公企业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工作,培育民族团结进步风尚,结合开发区工作实际,通知如下:
一、由经发局提供园区30人规模以上企业名单,由党群部提供园区已成立基层党组织的非公企业名单。
二、经发局、招商局、规划建设局、环保局、安监局、社发局、国土局、工商局、质监局、公安分局、综合执法大队各报一名联络员12月23日前上报,负责相关企业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工作的通知、联络等事宜。
请以上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及时上报。
联 系 人:付敏杰
联系电话:2119308
18509967393
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党政办公室
2016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