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便民警务站建设,经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0名便民警务站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公布的招聘职位自愿报名,择优聘用。
二、报考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招聘对象:复转军人;高中及以上学历普通院校毕业生。部分职位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普通高校毕业生。
3、户籍不限。
4、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4月13日至1999年4月13日期间出生,资格审查时实际年龄以身份证原件标注的出生日期为准)。
5、具有适应岗位需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全部条件。
6、具有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经国家、省(区、市)、自治区(含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
7、无违法犯罪记录,政审合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已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2、现役军人;
3、目前在岗的便民警务站工作人员不得报名;前三批便民警务站招聘时解聘、辞职、自动离岗、不服从岗位分配、放弃调剂岗位等人员不得报名。
四、招聘职位
具体职位详见《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0名便民警务站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与确认、资格审查、考察政审
采取现场报名与确认的方式招聘。资格审查、考察政审工作与现场报名工作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和考察政审按照《简章》、《职位表》相关要求进行,不合格者,取消报考资格。
报名时间:2017年4月13日至2017年4月21日。周一至周五10:00-13:30,16:00-19:00(北京时间)。
提供资料: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便民警务站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4)、《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便民警务站工作人员考察政审表》(加盖所有印章)(附件5),并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和招聘职位需要的其他证件的所有原件及复印件。
复转军人还须提供退伍证(转业证)原件、复印件。
(二)体能测试
报考人员须按要求进行体能测试。具体时间根据现场报名情况适时进行安排。
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按时参加。
体能测评标准按照《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便民警务站工作人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附件2)执行。
(三)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具体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附件3)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本人申请复查的,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四)公示时间
体检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限3天。
(五)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批,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负责下发聘用文件,用人单位与个人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在一定时间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新招聘工作人员以合同形式聘用,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比照前三批便民警务站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执行。用人单位应按规定为聘用人员按工资标准缴纳“五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和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由财政承担,应由个人承担部分由聘用单位直接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新招聘人员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