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各部门、局办,各企业:
5月2日,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中,共检查企业18家,发现各类问题及隐患175条。经5月2日安全生产会议决定,对以下企业给予相应处理:
给予停产停业整顿的企业有国药集团金兴甘草制品有限公司、巴州新棉棉业有限公司、库尔勒天康饲料科技有限公司、库尔勒圣果冷藏有限责任公司、巴州华安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库尔勒天山神州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巴州伟龙水泥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巴州康宏面业有限公司、库尔勒永泰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库尔勒新喜建材有限责任公司10家企业。
给予罚款的企业有库尔勒金丰利冷藏有限公司1家企业。
给予行政处罚的原因:
(1)国药集团金兴甘草制品有限公司
1.黄酮提取车间、综合提取车间内蒸发器无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
2.高、低压配电室未配备二氧化碳灭火器;
3.发电机房排烟管应伸出室外;
4.酒精罐通气管未设置阻火器;
5.粉碎机皮带轮无防护罩;
6.机修车间内电焊机、砂轮机、台钻、氧气(液化石油气)应张贴操作规程;
7.提取车间、酒精罐内可燃气体探测器无检定证书;
8.消防水池顶部缺少防护栏;
9.酒精库照度不足,酒精罐液位无上限标识,入口梯台及楼梯边缺少防护栏。
(2)巴州新棉棉业有限公司
1.凝棉机电机转动部位无防护罩;
2.梳棉机、联合弹胎机设备转动部位无防护罩;
3.皮棉露天堆场避雷塔缺少安全防护措施;
4.配电室柜门未做跨接,配电室未配置绝缘鞋、绝缘手套,配电室门口无警示标识;
5.停用设备应悬挂停止使用标识牌;
6.生产车间和皮棉露天堆场未划定工作区域标识线;
7.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取得安全合格证;
8.电工和叉车工未取得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
9.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编制不全,未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0.生产车间粉尘较大,企业未给员工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的劳动防护用品;
11.未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3)库尔勒天康饲料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内所有灭火器已过检测期。
2.生产车间和库房内各大门未设置安全出口指示灯。
3.生产车间北门处一个电风扇插座电源线不防爆。
4.打包作业区料斗平台未设置挡脚板,平台防护栏间距不符合安全要求。
5.打包作业区一个插线板设置不符合安全要求。
6.打包机一个开关箱未设开关廂。
7.打包机控制箱上急停开关损坏。
8.粉碎机料斗一处挂钩脱焊。
9.粉碎机通风管电机电源盒无护盖。
10.粉碎机电机为做外壳接地。
11.车间一楼上料升降梯扣未设防护栏。
12.车间内个别操作工劳动防护用品佩戴不全。
13.车间内多个配电箱无电路图。
14.小料库未配灭火器。
15.库房内两处开关箱无护盖。
16.库房内灭火器配置不足。
17.粉碎间内电气线路不防爆,粉碎间内未设照明灯,粉碎间未设职业危害告知牌。
18.辅料库一个安全出口门被堵。
19.成品库内货物摆放倾斜,上货架直梯不符合安全要求。
20.中控室内一个开关盒无护盖,中控室未设安全出口灯。
21.中控室外人行走平台未设置挡脚板,出料口料斗平台未设置挡脚板。
22.中控室室外上人斜梯一侧未设防护栏。
23.配电室内二氧化碳灭火器未设称重记录。
24.配电室内未设安全出口指示灯和照明灯。
25.配电室未配绝缘手套和验电器,绝缘靴未检测。
26.配电室内一个电风扇电源开关未使用漏电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