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各部门、局办,各企业:
5月3日,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中,共检查企业19家(其中复查企业11家),发现各类问题及隐患61条。经5月3日安全生产会议决定,对以下企业给予相应处理:
给予停产停业整顿并处罚款的企业有新疆石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家企业。
给予停产停业整顿的企业有巴州宏润钢结构有限公司1家企业。
给予行政处罚的原因:
(1)新疆石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菌剂车间平台提升机前部未装防护栏,平台四周未装踢脚板;
2.车间配电柜前无绝缘垫;
3.种子车间现场多处设备皮带传送部位缺防护罩;
4.硫酸罐区未设置洗眼器、未给作业人员配备防喷溅眼镜,职业卫生告知牌、无应急预案;
5.天然气锅炉未配备可燃气体报警探头及报警器;
6.天然气管道法兰未跨接,无流向及介质标识;
7.作业现场缺乏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等安全警示牌;
8.种衣剂配料间未配备应急器材,职业卫生告知牌。作业空间为受限空间,无事故排风装置。
9.负责人安全合格证过期,兼职安全员无安全合格证;
10.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记录不完善;
11.应急预案未按照(gb/t29639-2013)的导则进行编制;无可操作性,无应急演练记录;
12.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落实到位;
13.未查见动火作业、检维修作业相关作业票;
14.未查见相关方安全生产责任书;
15.未查见相关岗位操作规程;
16.未查见职业病危害检测报告,作业人员职业病档案、职业病危害体检报告;
17.未查见隐患排查和治理相关资料。
(2)巴州宏润钢结构有限公司
1.压板机切割锯片;瓦楞切割机链条无防护罩;
2. 现场多处各类气瓶无安全瓶帽,无防倾倒措施,各类气瓶安全间距不足;
3.台式砂轮机处无操作规程
4.职业危害未申报;
5.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未备案,无应急演练相关记录。
今后工作要求:
对未建立安全生产资料管理体系的企业一律停产。
对进行动火、受限空间、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等特殊作业无安全防护用品、气体检测分析设备、应急救援器材和无特种作业证件、未办理特殊作业票的企业,以及生产设备传动部位无防护罩等防护设施的企业,一律停产。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取得安全管理合格证的,一律停产。
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消防安全、城镇燃气安全的职责分工,对上述企业进行行政处罚。
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