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督察信督字〔2017〕3号
巴州保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协调联络工作组:
2017年8月13日,自治州信访督察组向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交办第二批次、共2件环境信访投诉问题,其中标注“*”问题1件,已办结1件,开发区环保局上报了办理情况,现报告如下:
受理编号38 “库尔勒市西尼尔镇第三居民区后面的新疆富丽达有限公司空气污染严重,臭味极浓,排放时间大概是20点到次日上午11点”
(一)基本情况
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位于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侧西尼尔工业园区南部,现注册资本122449万元,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86°12ཙ. 9",北纬41°36ཀ",于2007年8月建厂,公司占地面积约200公顷,2017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14年5月、12月和2016年4月三次向新疆富丽达增资并最终实现股权全额收购,实现了产业的转型升级。该公司现已形成从绿色制浆、再生木浆制造、纤维素短纤维生产、到高端纺纱的发展模式和年产38万吨纤维素短纤维、9万吨浆粕、30万吨硫酸,配套76mw动力站的生产能力,成为单厂产能在全球排名第一,资产63亿元,各族员工2200多人的大型企业。该厂临近库尔勒至尉犁、若羌主干路,北距库尔勒火车站12km,南距尉犁县城33km,距库尔勒市西尼尔镇第三居民区1 km左右(其位于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北侧)。该厂在生产粘胶短纤维纤维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一定气味。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8月13日自接到投诉后,巴州环境监察支队、开发区环境监察大队立即赶赴现场进行监察,并做了现场检查笔录:检查当日,一期停车检修,二期正常生产。纺练车间和酸站有硫化氢气味,纺练工段主要是纺丝过程中无组织排放的硫化氢,酸站纺丝回酸系统运行过程中无组织排放的硫化氢。8月14日13:00至16:00,自治区环保信访组、开发区管委会、巴州环境监察支队对富丽达污水处理站、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项目易产生臭味气体的工段进行现场检查,经便携式硫化氢检测仪显示,检测值为0(低于国家标准值10ppm)。纺练工段在纺丝过程中有无组织硫化氢排放,经便携式硫化氢检测仪显示,检测值为6。
8月13日23点至14日凌晨1点,8月14日23点至15日凌晨,巴州环境监测站在富丽达污泥间下风向发现异味,在下风向150米处布点监测,2天的监测结果均显示:二氧化硫浓度超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周界外浓度最高点),硫化氢浓度超过《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一级标准,其他污染物均达标。
结合监测数据,开发区环境监察大队依据《大气污染物防治法》第九九条第二款对该企业予以停产整改,并处罚款100万元。
(三)问责情况
2017年8月15日,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召开专题会议,制定整改措施,并对该公司负责环保工作的主要领导予以问责:
1、 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彦波为安全环保工作的分管领导,给予通报批评,罚款3000元;
2、 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安全环保部部长吕丹军为安全环保管理部门的部门领导,给予通报批评,罚款5000元。
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17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