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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州保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协调联络工作组:
按照2017年8月16日下发的《关于交办中央环保督察组第五批交办信访案件的函》(环保督察信督字[2017]5号),受理编号为187,接到案件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立即将案件批转至开发区环保局,现就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环境信访投诉问题(第五批)187号案件处理进展报告如下:
一、187(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每天将含盐量约3-4克/升的5万吨废水排向70公里以外的群克消纳地。)
(一)现场调查情况:
1、与州环境监测站对接,调取富丽达近期外排水水质、水量全因子监测报告。
(二)开展的工作
1、对照环保相关手续,初步核定群克消纳地为未验先投项目。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根据其违法行为,对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进行立案。
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17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