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督察信督字〔2017〕7号
巴州保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协调联络工作组:
现将交办的第五批信访投诉问题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第五批交办环境信访投诉问题187号办理情况
8月16日,接到自治区信访督察组交办中央环保督察环境信访投诉问题:受理编号为187号(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每天将含盐量约3-4克/升的5万吨废水排向70公里以外的群克消纳地)后,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并以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保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发出交办通知,责成开发区环保局迅速组织查处。开发区环保局按照“立转立办立查,边督边改边公开”的要求,迅速核实举报的环境问题,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同时,巴州党委、巴州人民政府成立了督办组,对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查处情况进行督办。
截至目前,该信访投诉问题查证属实,已办结。
二、办理第五批187号转交举报材料的主要做法
自8月14日,自治区信访督察组交办187号案件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边督边改”工作,要求开发区环保局积极联合环境监测站对交办案件进行办理,管委会主要领导对群克消纳地进行检查,调取自群克消纳地投用(2014.11至今)以来的监督性监测数据,核实投诉内容,确保案件按期办结。
(一)州党委、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召开常委会议研究富丽达群克消纳地综合利用问题,要求开发区联合富丽达尽快拿出切实可行的群克消纳地水资源综合利用方案,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确保投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环保监察执法人员在接到案件投诉后迅速赶赴现场进行执法监察,调取被投诉企业近期废水在线监测数据及相关生产运行记录与巴州环境污染源在线监控信息中心数据进行比对。
三、目前整体办理情况
截至8月18日,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责令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尽快制定综合利用方案。
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17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