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督察信督字〔2017〕12号
巴州保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协调联络工作组:
现将交办的第九批信访投诉问题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第九批交办环境信访投诉问题431号办理情况
8月20日,接到自治区信访督察组交办中央环保督察环境信访投诉问题:受理编号为431号(天康饲料有限公司24小时噪声大,秋季时饲料添加剂气味大。)后,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并以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保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发出交办通知,责成开发区环保局迅速组织查处。开发区环保局按照“立转立办立查,边督边改边公开”的要求,迅速核实举报的环境问题,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同时,巴州党委、巴州人民政府成立了督办组,对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查处情况进行督办。
截至目前,该信访投诉问题查证属实,已办结。
二、办理第九批431号转交举报材料的主要做法
自8月20日,自治区信访督察组交办431号案件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边督边改”工作,要求开发区环保局积极联合巴州环境监察支队、环境监测站对交办案件进行现场监察,全面收集采集证据,确保案件按期办结。
1、环保监察执法人员在接到案件投诉后迅速赶赴现场进行执法监察,做现场监察笔录。
2、调阅近期该厂同类投诉案件处理相关资料进行比对。
3、协调州环境监测站进行了现场监测,监测结果超标,根据监测结果责令企业停产整治。
4、督促企业再次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严格督办。
三、目前整体办理情况
截至8月22日,已办结。8月15日开发区环保局对天康饲料公司噪声超标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库开管环罚【2017】12号),已交罚款5万元。
四、第九批交办环境信访投诉问题433号办理情况
8月20日,接到自治区信访督察组交办中央环保督察环境信访投诉问题:受理编号为433号(巴州瑞兴化工有限公司碱吸收装置大部分时间停用,二氧化硫和硫化氢气体超标排放,大量亚硫酸钠废液随意倾倒,大量废催化剂、废活性炭、硫泥、树脂在厂区东侧填埋,此外该公司未执行大气污染特别排放限值。投诉者称2016年、2017年以来多次向库尔勒市、巴州、自治区环保部门反映未果,且库尔勒市环保部门大气检测弄虚作假,自治区环保厅发现危险废物违法问题后未进行相关处罚。)后,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并以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保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发出交办通知,责成开发区环保局迅速组织查处。开发区环保局按照“立转立办立查,边督边改边公开”的要求,迅速核实举报的环境问题,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同时,巴州党委、巴州人民政府成立了督办组,对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查处情况进行督办。
截至目前,该信访投诉问题查证属实,已办结。
二、办理第九批433号转交举报材料的主要做法
自8月20日,自治区信访督察组交办433号案件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边督边改”工作,要求开发区环保局积极联合巴州环境监察支队、环境监测站对交办案件进行现场监察,全面收集采集证据,确保案件按期办结。
(1) 关于反映碱吸收装置大部分时间停用,二氧化硫和硫化氢气体超标排放问题:经调阅资料,因擅自闲置1#、2#、3#生产装置的碱吸收设施,致使二氧化硫直排大气,经现场监测二氧化硫排放浓度超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排放标准8.69倍的违法行为,2016年10月27日,自治区环保厅已下达责令整改决定书(新环改字[2016]40号),2016年11月8日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新环罚告[2016]2-028号,2016年11月17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新环罚字【2016】第2-020号),罚款90万元;2016年11月28日,库尔勒市公安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库公(开)行政决字[2016]2131号),对企业法人行政拘留十日。因不正常运行废气污染治理设施,2017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