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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新政发[2013]53号)有关要求,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列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对开发区2021年第三季度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调整,将申请停业注销的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麦克音乐城取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新增巴州北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库尔勒龙之源仓储有限公司、新疆中泰兴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3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经调整后,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列管二级消防重点单位数为79家。
特此公告。
附件:2021年第三季度开发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单.doc
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