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各单位、各小区居民:
为进一步畅通园区环境信访举报途径,积极受理各类环境投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切实做好基层环境信访工作,现将我局环境信访举报电话予以公示。
信访举报电话:0996-2509916(受理时间:10:00-19:30)、19190804050(受理时间:00:00-24:00)
投诉受理范围:
一、噪声污染类: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以及商业、文化、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中使用固定设备产生的噪声污染。其中,社会生活噪声由公安部门受理,铁路机车和航空器排放的噪声由铁路、民航受理。
二、大气污染类:泛指工业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超标排放、异味扰民等问题。不包含在城市市区进行建设施工或者从事其他产生扬尘污染的活动,未采取有效扬尘防治措施,致使大气环境受到污染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受理。
三、水污染类:泛指工业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水污染物超标排放、渗坑排放等问题。
四、固体废物类:工业固体废物、放射性废物或不按规定转移危险废物属于受理的范围。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施行
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局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