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公租房各承租人:
为进一步加强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管理,确保公共租赁住房分配、使用、管理的公平、公正、公开,提高使用效益。根据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城镇保障性住房领域公租房分配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开发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际情况,决定开展公共租赁住房分配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理整顿范围
开发区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承租户。
二、清理整治时间
2023年6月1日-2023年8月31日
三、清查内容
(一)转让、转借、转租或擅自调换所承租公租房;
(二)擅自改变所承租公租房用途;
(三)破坏或擅自装修所承租公租房,拒不恢复原状;
(四)在公租房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租房;
(六)承租人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拖欠租金;
(七)提供虚假材料、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公租房;
(八)承租人无正当理由连续3个月以上未办理公租房入/续租手续并签订合同;
(九)其他违反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规定的情形。
欢迎社会各界对开发区公租房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宝贵意见建议,对各类违规行为提供证据和线索。
举报电话:开发区规划建设局房产科09962119182
举报地址:开发区人才大厦a栋三楼
举报电话: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公司 14799005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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