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来临,为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提高培训机构负责人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开发区“双减”工作专班组织园区9家校外培训机构法人召开警示教育大会。
会上,解读教育部颁发的《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传达通报全国、自治区、自治州校外培训治理工作典型案例,对校外培训机构平台运营基本情况进行通报。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对规范办学和安全管理的重视程度。
会议强调,一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安全放到首要位置,严格按照《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开展检查巡查、隐患整改、设施维护、宣传教育、疏散演练等日常消防安全工作任务。二要严格广告发布。强调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不刊登、不播发校外培训广告;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生和幼儿园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三要严格收费管理。严格落实“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三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预收费须全部进入本机构收费专用账户”相关要求,坚决杜绝资金的外循环。四要严格落实合同的签订。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切实保障学生家长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为切实维护广大中小学生及家长的合法权益,请确需参加艺术类、体育类培训的,务必在官方发布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白名单”内进行选择(名单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