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的要求,现将开发区债务公开情况说明如下:
一、限额情况
开发区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0.9亿元,其中:专项债务限额0.9亿元。当年新增债务限额0.9亿元,其中:新增专项债务限额0.9亿元。
开发区2019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0.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0.5亿元。已下达的2019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0.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0.5亿元。
二、债务余额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末,开发区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11.159亿元(其中政府债券11.139亿元、债务系统锁定2014年前银行贷款余额0.0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4.1亿元、专项债务7.539亿元(一般专项债券2.869亿元、置换债券4.67亿元,各类债务余额均在限额之内。
三、债券发行及还本付息情况
2018年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执行数为1.026亿元,其中:专项债券发行额1.026亿元,再融资债券发行额0.126亿元。
2018年当年,开发区债务还本支出0.081亿元,其中专项债务还本0.081亿元(财政预算安排0.081亿元);债务付息支出0.323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付息支出0.1152亿元、专项债务付息支出0.208亿元。
2019年开发区政府债务还本预算数为1.314亿元,其中再融资债券1.254亿元,财政预算安排0.06亿元;债务付息预算数为0.396亿元,其中一般债券付息0.126亿元,专项债券付息0.27亿元。
四、新增债券使用情况
2018年累计收到上级拨付债券资金0.9亿元,其中:专项债券0.9亿元,用于开发区纺织服装城一期2*35t/h中温低压燃煤链条锅炉项目0.2亿元、开发区纺织服装城印染园工业供水管网建设项目0.7亿元。
2019年收到上级拨付债券资金0.5亿元,其中一般债券0.5亿元,用于巴州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0.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