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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家能源局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
(2018年9月13日)
根据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经报党中央和国务院批准,现就国家能源局职责、机构和编制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国家能源局原油、天然气等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职责,划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相应核减国家能源局行政编制1名。
调整后,国家能源局内设机构12个,机关行政编制248名,正副司长职数4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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